在印尼投资:如何妥善应对税务审计

印度尼西亚作为东盟最大的经济体,是我国在东盟第二大投资目的地,与我国的经贸合作紧密。近年来,中国与印尼的经贸合作呈现出基础实、韧性强、发展快等特点。当前,中国与印尼正在基础设施、产能、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据统计,2023年,中印尼双边贸易额达1394.2亿美元,中国企业到印尼的投资总额达74亿美元。

近年来,印度尼西亚政府通过颁布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投资一站式服务等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的力度。与此同时,为规范外商投资税收秩序,印尼税务机关通常会通过税务审计等方式,评估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印尼税务机关开展税务审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实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税申请,另一种是在纳税人可供审计的法定年度(5年内)进行审查。

实务中,部分在印尼投资的中资企业可能因对当地税收法律法规理解有误、经营管理疏漏等问题触发税务审计,从而面临巨额补税或处罚。对此,笔者建议“走出去”企业,掌握印尼税务申报要求,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提高申报资料质量,尽可能避免触发税务审计。如果确实面临税务审计,建议企业积极应对,了解税务审计相关程序及要求,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审计工作,仔细核实《税务评估通知书》中的疑点,确实存在问题的尽快整改,如存在争议可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日常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避免在印尼触发税务审计,需要企业重视日常税务管理工作,比如依据印尼税收法律法规做好税务安排,谨慎填报纳税申报表,在交易全过程中做好资料留存便于后续检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的质量,是印尼税务机关开展税务审计的重要合规性指标之一。根据印尼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于纳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尤其是未按规定提交申报表的纳税人,印尼税务机关将加强税务审计。

基于此,笔者建议在印尼投资的中资企业,重点关注纳税申报期限的要求,遵守印尼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合规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具体分析,在印尼,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为纳税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如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形,必须在提交纳税年度申报表之前结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为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增值税申报及缴纳的截止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次月内。对于预缴申报,每月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次月的20日内,缴纳税款截止日期为次月的10日内;对于年度申报,纳税人可向印尼税务机关提交延期申报申请,纳税延期期限最多不超过2个月。

在印尼的税务审计中,通常会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表、企业账簿等资料,进行对账工作。税务机关在对账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差异都将构成审计疑点,并要求纳税人对疑点作出解释说明。常见的比对内容包括: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或审计报告中申报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月度申报表中申报的“应税货物或服务销售额”进行比对;将企业总分类账簿中申报的“工资支出”与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的“收入总额”进行比对;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申报的“采购费用”(如有)与增值税月度申报表中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比对;将企业在增值税月度申报表中申报的“自行评估的增值税”与离岸实体交易情况进行比对;将预缴纳税申报表与总分类账簿之间进行比对等。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税务审计事项涉及转让定价问题,印尼税务机关通常要求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其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此时企业还需要提交转让定价文档。

笔者建议在印尼投资的中资企业,定期自行开展内部税务风险审查工作,在印尼税务机关发出有关年度的税务审计通知之前,尽快发现并更正相关问题、准备好需要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专业税务顾问提出咨询,进而提高纳税申报的合规性和相关资料的质量。

积极配合审计,关注细节要求

如果税务审计无法避免,建议“走出去”企业充分了解税务审计的步骤和程序,认真准备对账材料,及时提交相关文档资料,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配合印尼税务机关做好审计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损失。从中资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积极应对税务审计可能会获得较好的结果。

我国一家A股上市公司在印尼的子公司M公司就曾面临税务审计。由于M公司增值税申报有误,且错误开具了发票,多缴纳增值税税款10亿印尼盾(约合46万元人民币)。为此,M公司于2023年向印尼税务机关发起退税申请,触发了税务审计。M公司在充分了解印尼税收政策、征管流程和税务审计流程的基础上,及时提交了完整的年度税收报告和附件,提供了准确的财务账目,并及时跟进审计的各项流程,最终成功退回税款6.3亿印尼盾(约合29万元人民币)。

那么,在配合印尼税务机关开展税务审计的过程中,“走出去”企业需要关注哪些事项呢?

根据印尼税法要求,在与税务审计小组进行首次会议时,企业负责人需参加并回答税务审计人员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做好数据和文件的交接工作。因此,在应对税务审计前,企业负责人应当充分了解审计事项,以便有效回应税务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

同时,笔者建议“走出去”企业注意提交材料的时限。根据印尼税法要求,在税务审计过程中,纳税人通常应在一个月内递交材料。审计结果正式公布后,纳税人需做好正式申辩的准备,申辩材料应在7日内提交,最多可延长至10日,材料逾期递交可能被视为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被审计企业如果不配合税务机关工作,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2016年,印尼税务机关计划对谷歌公司进行税务审计,遭到谷歌公司拒绝。印尼财政部特别案件调查部部长穆罕默德·哈尼夫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谷歌拒绝接受税务审计的决定,政府此前已经向谷歌发出了书面警告信,谷歌此举可能会引发刑事处罚。此后,谷歌公司配合了调查,并与印尼政府就2016年的税务问题达成和解。

如果企业对税务审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税务法庭提出申诉,或向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因此,我国“走出去”企业有必要审慎对待审计相关的数据和文件,在递交佐证材料时应格外谨慎,确保在法庭上进行抗辩时理由充分。在提出异议或申诉时,法院可能需要企业提供税务审计人员收到企业提供数据或文档的回执,企业应注意妥善保存税务审计人员的签收回执。

在申辩或诉讼的过程中,建议“走出去”企业用证据说话,准备充足、全面的证据材料。印尼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走出去”企业在对涉及交易或业务实质的审计结果进行申辩时注重夯实证据,切忌仅就论点进行“自说自话”式阐述,而缺少关键性、实质性证据。

区分不同情况,化解审计疑点

在税务审计结束后,被审计企业通常会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评估通知书》。在这一环节,建议“走出去”企业仔细核查税务审计人员发现的疑点,逐项核实疑点是否属实。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纳税人应按规定调整错误的税务处理,并进一步根据审计结果完善税务内控制度,及时纠正税务管理中的问题,降低被税务审计的风险。

如果企业对税务审计疑点有异议,可向税务审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截止日期是自《税务评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异议审核流程最长持续12个月。在提出异议前,纳税人有必要考虑异议被驳回的可能性,并提前梳理相关证明文件,做好向税务法庭提起申诉的准备。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以外的其他途径化解审计疑点。如果审计疑点属于印尼税法中未做明确规定的情形,企业可以考虑向印尼税务机关申请私人裁定。需要提醒的是,印尼税务机关对公布私人裁定结果的时限未做出明确规定,可能耗时较长,且无法保证裁定结果对纳税人有利。一旦私人裁定结果发布,无论其是否对纳税人有利,都需要严格执行。

如果审计疑点涉及转让定价问题,“走出去”企业可以考虑申请相互协商程序或预约定价安排。这两项救济措施同样耗时较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纳税人可在进行战略考虑和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转让定价审计疑点的解决方式。比如,某中资企业曾因印尼政策变化及其外国承包商身份,被印尼税务机关认定不符合享受建筑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要求其补缴税款。该企业按程序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与印尼税务总局开展相互协商程序。在诉讼过程中,企业借力相互协商程序并基于对税收协定和国内法的系统分析解释,在印尼税务法院判决中胜诉。尽管印尼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税务法院的决定,支持了印尼税务机关的立场,但是该中资企业积极运用各类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仍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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