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5月31日,云南、湖南、广东、广西、青岛、厦门等地税务部门集中公布6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包括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政策、加油站偷逃税等多种类型。
纵观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尽管案件类型日益多样、犯罪手法隐蔽翻新,税务部门联合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开展风险分析和精准选案,实现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识别、快速发现、强力打击。
从2018年税务、公安、海关、银行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到2021年税务、公安、检察、海关、银行、外汇六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再到2023年法院、市场监管加入形成八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税务部门不断扩展打击虚开骗税的外部力量,联合多部门在数据共享、分析研判、联合打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了更有效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合力。八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税收法治氛围。
今年3月,聚焦新形势下如何有效与涉税犯罪作斗争,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税收秩序,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在整合现行相关税收犯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首次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性解释,为依法、精准、有力惩治涉税犯罪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对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加强行刑闭环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税务部门不断深化完善联合打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时,《解释》为依法惩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必将有利于其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推动税务监管精准高效,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既体现对违法者的警示,也为守法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曝光案件涵盖多种涉税违法类型,既涉及骗取出口退税,又涉及骗取税费优惠政策,既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又有加油站偷税和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偷税案件,既打击偷税、骗税的不法企业,又处罚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个人,充分体现了税务等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从公布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尽管犯罪分子用尽手段,税务部门仍能根据精准分析,及时发现、锁定疑点线索,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并发挥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加油站、大宗商品、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这再次为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其他自然人,在享受国家发展红利的同时,都应该自觉履行依法诚信纳税义务,这也有利于市场主体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当前,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今年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等便利化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感。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20年开始,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已进行了五次汇算清缴,但仍有部分纳税人忽视、甚至故意不进行汇算清缴,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这其中既有法律意识淡薄,对个税年度汇算重视不够,未能认真核实信息,也有轻信一些机构发布的所谓“退税秘籍、攻略”,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还有故意弄虚作假以求获取非法利益。税务机关将这些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有利于纠正极少数纳税人认为汇算清缴可做可不做的错误观念。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必修课”。依法经营、合规纳税,是任何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表明了税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一贯态度。(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