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6月4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7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通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坚决态度、严格标准、扎实举措有力有序抓好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扛牢政治监督责任,对税务总局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有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坚持把提升政治站位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政治上抓整改,自觉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推进整改。接受中央巡视期间,围绕向中央巡视组汇报时自我检视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即知即改推进解决了一些问题。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后,党委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税务总局党委(扩大)会议,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每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认真研究部署整改举措和推进安排,坚决抓好落实。集中整改期间,税务总局党委在研究完善各项整改措施及推进每一项整改任务时,始终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有关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到对标对表看齐,确保巡视整改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推进。
(二)坚持把强化责任落实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统筹组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反复研究制定并持续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深入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改,标本兼治、长效长治改,统筹协同、系统推进改,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73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11次党委会议、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局领导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审议整改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指导,抓实跟踪问效。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政治担当的具体体现,坚持每周至少专门研究一次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76次。税务总局党委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协助整改责任,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上下联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把勇于自我革命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有关要求,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特别是注重从基层问题反思机关问题、从表象问题反思根源问题、从干部问题反思领导问题、从点上问题反思面上问题,努力把推进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反思不足、检视差距、淬炼提高、自我革新的过程。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2轮座谈会,广泛听取税务总局机关司局和部分省、市、县级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召开税务总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带头反思检视并带领班子成员,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刀刃向内深刻进行剖析、深入查找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坚持把敢于动真碰硬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直面难题、一抓到底。在研究制定的173条整改措施中,党委书记直接牵头领办47条重点难点措施,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围绕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做好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等多方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多次带队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积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五)坚持把落实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提升整改质效等方面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委书记带头履责、加强督促,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一碰头、一研判、一部署”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分析、一调度、一督进”工作机制,按照“三督”(即督责任落实、督推进过程、督整改成效)、“三审”(即审政治性、审针对性、审长效性)的标准和要求,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管控、全程盯紧抓牢。建立健全巡视整改自评机制,针对每项整改措施制定落实评价标准,各位班子成员逐一严格审核整改落实情况,并选取重点整改任务“一对一”实地检验,务求真改实改。
(六)坚持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始终。税务总局党委始终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的监督指导,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清单台账的审核意见和整改进展情况的反馈意见,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巡视整改督导组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深化整改工作。同时,坚决支持、主动接受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的全过程监督,每次党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相关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时,都认真听取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有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税务总局党委坚持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狠抓落实落地。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173项整改措施中,除需要持续推进的14项整改措施外,其他159项在集中整改期内需要完成的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并不断巩固深化。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提升政治站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措施》,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制度,使之成为全系统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并与第一、二、三卷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坚持抓机关带系统,扎实推进“学查改”专项工作,推动深学细悟习近平经济思想。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督办管理机制,突出系统研究、跟踪问效、持续深化,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税收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的认识,推进落实工作提质提效。扎实加强文娱、网络直播等行业或领域税收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五步工作法”。积极主动研提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建议,初步建立税收服务“三新一高”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研究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分析指标,进一步拓展税收经济分析的广度和深度。联合浙江省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围绕促发展、优分配、强治理、辅决策提出13项举措。
二是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围绕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积极研究提出完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建议,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围绕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推出促进企业跨省迁移便利化等一系列措施。指导制定《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实现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子。研究制定统一区域税务执法标准有关意见,推动相关区域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落实减税降费的精准性。围绕快准稳好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四级税务部门上下联动,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力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按季度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及抽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两轮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在全覆盖自查基础上,对10个省级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知立改,推动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
2.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抓实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一起加强政治敏感性剖析检视,采取进一步从严措施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分类分级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在税务总局机关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加强政治敏感性教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兴税强国铸忠诚”主题实践活动,推出8方面24项举措,一体推进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走深走实。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教育,开展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外派回国人员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面向青年干部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兴税强国有我”主题实践活动。制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在“金税桑榆”老干部信息化平台开设专栏,引导老干部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召开政治机关建设推进会,推动税务总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
二是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部分省、市级税务局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各级税务局党委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检查并制发通报,促进提升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水平。制定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指引,健全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3.切实履职尽责,着力构建现代税收体系
一是加力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持续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立法,对巡视指出和举一反三查找的不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税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分批次进行清理。健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助力各项税费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有效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围绕解决变更登记、跨省迁移、发票管理等征管基础事项,有针对性制定11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2013年以来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对保留的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相应实施规定。
三是切实发挥税务稽查作用。深入研究论证并出台系列举措持续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协同的税务稽查组织运行体系。充实优化税务稽查队伍力量,加大稽查方向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力度。深入推进常态化联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骗税,聚焦偷逃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持续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集中整改期全国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84万户,一批犯罪嫌疑人受到震慑而投案自首。印发实施《税务总局涉税案件以查促管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以查促管闭环管理机制。
四是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深入推进税收“八五”普法宣传工作,联合广电总局举办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联合教育部开展第三届“税官进校园、进课堂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活动,组织各地举办“开学第一课”税官讲税法活动,出版《税法教育读本》(高中版),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税法普及工作。联合新华网等平台组织开展优秀税收题材影视作品展映。开展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纳税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并对部分省级税务局进行抽查。制发《关于加强纳税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改进工作的通知》,促进相关投诉及时解决。加力加效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指导各省级税务局制发社保费征管操作规程和缴费服务指引,深化社保非税征管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4.深入推进税收改革,切实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税务部门与外部门数据共享,税务总局层面加强与相关部委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推动20余个省级税务局深化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健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制度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税务机构改革成效。认真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工作。深入推进税收共治,会同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编制《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开展“回眸税收这十年 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讲,进一步激励全系统齐心合力干事创业。开展税务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制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印发《税务系统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有效盘活机构合并后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益。研究制定《税务系统一般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税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5.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
一是切实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梳理税收工作可能涉及的经济、社会等领域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和信息数据安全。加强保密宣传和警示教育,在税务总局机关开展“线上+线下”保密检查,对部分省级税务局开展“进驻式”保密检查。开展税务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组织2期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制定《全流程税费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制度,积极构建常态长效规范税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加强税费数据查询账号权限管理,完善态势感知平台监测预警功能,持续加强数据与网络安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责担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研究解决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并加强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级税务局“一把手”及纪检组长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督促明责尽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或联系单位工作特点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强化推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举措。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商会,提出系列动真碰硬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并着力落实。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厚植严的氛围。聚焦强化“教育引导、责任落实、震慑警示、体制机制、智税风控”,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在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税务总局机关给青年干部家属寄出393封“青廉家书”。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部分省级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在出口骗税中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修订《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7项配套制度、《关于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实现县级税务局制度全面覆盖和改革在各级税务局全面实施。研究推进智慧监督,组织梳理12个业务条线风险点,探索拓展分级分类内控工作模式,加快构建完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
三是切实提升内部巡视工作质效。修订印发《税务系统巡视巡察工作规范(4.0)》,提升税务系统巡视巡察规范化水平。加大力度推进党的十九大届期税务总局党委内部巡视整改问题取得新进展。制定和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巡视报告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调整优化税务总局党委巡视人才库,并与其他人才库贯通,增强内部巡视人才力量。
2.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力度。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监督工作台账,及时更新监督情况。加强对退税减税工作和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税务系统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情况监督的工作方案》并督促税务系统纪检机构抓好落实。派员列席退税减税例会,全程参加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执纪执法和警示教育。坚持严的基调首先从线索处置严起,对各级税务局“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办理。积极协调相关地方纪委监委,加快推动重点案件的核查工作。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近年来税务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印发忏悔书、播放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
三是加强对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统筹指导。通过书面、视频等方式,“一对一”监督检查各省级税务局和部分市、县级税务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到税务总局有关单位开展调研,赴北京市税务系统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主题党日及调研活动,了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层党建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税务总局机关纪委审查调查业务指导,促进增强科学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提高监督水平。编写《税务系统监督故事》,既提供警示教育素材,也为税务系统各类监督主体开展监督提供借鉴。
3.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范
一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情况自查。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各级税务局“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各基层党组织按季度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机制。抓严稽查领域“一把手”监督,强化稽查案件集体决策机制,专门召开税务稽查条线警示教育会,着力防范稽查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分别制定加强对税务总局机关司局、省级税务局“一把手”监督重点事项责任清单,修订《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一把手”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基层税务执法行为。集中通报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对外曝光、对内通报税务人员执法不公、为税不廉典型案例。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对编外人员有序压减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将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列为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重点内容。制定现金税费征缴重点抽查工作方案,部署部分省级税务局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重点审计。制定《税务执法“四个有人管”落实通用指引》,在部分省、市级税务局开展试点。
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抓好《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亲属从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组织税务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自查。修订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完善涉嫌违规违法涉税中介黑名单机制。加强对税务总局下属学会、协会等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发现问题整改。推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修订制发《关于发挥税务师行业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的通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对部分省级税务局实地重点抽查。全面排查信息化项目服务商违规聘用离职税务干部情况,对税务系统辞去公职人员从业情况从严审核审批并强化跟踪管理,建立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背景审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4.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制定进一步加强对税务人员工作时间之外监督的指引,引导税务人员自觉规范言行。督促各省级税务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和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对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持续整治税收执法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二是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发《税务总局领导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税务总局领导班子成员以线上或线下方式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开展为基层减负,制定和落实10条改进措施,选取10个县级税务局建立基层减负直联观测点。持续压减开会发文数量和基层报送报表、资料数量。制发《关于开展纳税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省级税务局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理业务存在的问题,提供办税缴费个性化服务。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攻坚克难精神。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结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自我剖析,围绕在落实退税减税、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等方面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本领,研提举措并狠抓落实。研究推动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税收重大改革工作机制,推出16条具体措施。系统梳理“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落实情况,并从加强党建引领、绩效管理、数字人事、人才建设、基层建设等5个方面加力优化完善。
二是健全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税务总局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分别研究制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税务总局议事决策工作,强化党委把方向、议大事作用。结合税务总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有针对性制定7项要求,切实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促进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改进上报重要报告集体研究审议程序,分类研究提出有关研究审议程序和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税务总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试行)》,重点围绕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质量、增强相互批评辣味等提出针对性要求,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中严格落实。
2.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统筹加强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对标对表《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从政治建设、优化结构、强化考核等方面,提出并落实加强各级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整改措施。对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省级税务局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推动两级班子结构更趋合理,班子功能更加完善。抓好省级税务局“一把手”和班子副职配备及交流,指导推动市、县级税务局按规定完成干部交流工作。稳步推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进一步向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倾斜,充实税务队伍力量,促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第八批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会同有关单位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共同完成“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首批生源招录工作。在税务系统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分级业务比武,选拔业务标兵,进一步夯实税务人才队伍基础。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完善税务系统干部考察工作,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和家风等情况。修订《税务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备案审核要点》,强化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指导。研究制定规范税务系统公务员调动工作的细化措施办法,对领导干部亲属调动,以及上级税务机关从基层遴选人员、系统外调入和跨省级税务局调动等进一步从严管理。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选人用人有关问题的通报》,点名道姓通报税务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制度规定,加强随机抽查。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青年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强化廉洁从税意识,严防违纪违法和非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通知》,细化落实6个方面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纪检委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明确纪检委员每季度报告履职情况。
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压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并指导各省级税务局党委及时修订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则。统筹抓好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党建联系点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并邀请地方党政部门进行工作交流。
二是持续抓深抓实基层党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加强对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体制下党建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加大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建考核结果互通力度。制发《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深化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总局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的通知》等,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税务总局机关32个基层党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项检查,将加强对党员干部自由散漫等问题的提醒监督纳入纪检委员季度履职报告内容。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整改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上轮巡视指出及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一些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剖析,查找自身原因,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整改走深走实。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复发的制度机制,并狠抓落实,推动源头治理。
二是切实强化整改监督力度。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中央巡视移交有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办理,按时进行督办,更新、汇总办理进展情况。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监督台账,制定《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若干措施》,赴审计署沟通共享审计发现问题等工作,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互通与成果运用。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税务总局党委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集中整改期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集中整改期后的长期工作安排,以钉钉子精神和常态化机制抓落实抓落地。
(一)加快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集中整改阶段,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值税法草案,上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主动加强与相关立法部门沟通,研究推进其他有关税种立法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推动开展相关税种立法联合调研,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和有关法律涉税条款的修订。
(二)着力推动积案清理,不断提升稽查执法效能
集中整改阶段,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税务稽查积案清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建立《积案清理台账》,及时掌握全国积案清理工作进度,组织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开展积案清理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省级税务局稽查部门进行全覆盖督导,对清理进度较慢的地区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并纳入绩效考评,推动各地积案清理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将按照“清存量、控增量”的思路,持续开展好积案清理工作,加强对案件多、结案慢、易反弹地区的指导督促,将积案清理工作纳入年度稽查工作要点、常态化案卷评查、质效考评,并由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进行重点核查,构建积案清理长效机制。
(三)以系统观念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集中整改阶段,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为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提供更好服务。同时,加强税收大数据建设,深化税收大数据集成运用。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快建设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服务决策人端的智能应用平台,逐步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积极推进“智慧监督”建设,更好挖掘税收大数据潜能,着力拓展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职能作用。
(四)积极推进解决资产闲置问题,切实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制发《税务系统闲置资产清理和处置利用操作指引》《关于严格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严格相关资产管理要求。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闲置资产清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盘活利用、调剂、出租、拆除等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级税务机关加强闲置资产处置利用,完善闲置资产清理整改台账,动态掌握分类整改情况,推动建立资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按照“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持续完善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措施
集中整改阶段,系统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点名道姓向全系统通报17起税务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研究制定持续完善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分阶段提出落实安排。下一步,将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并狠抓落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等作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责述廉、巡视巡察、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力度,并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六)进一步细化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加快清零力度和进度
集中整改阶段,围绕清理往来款项,逐个加强分析指导,其中大部分已完成清理及账务处理。围绕解决房产账实不符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符合条件的已全部完成账务处理和权属变更登记,剩余个别房产正在积极推动办理权属证书。围绕推动闲置房产、土地处置利用,严格落实“一房一策”“一地一策”,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下一步,将坚持清存量、防增量,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同时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确权登记或补办权属证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税务总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后续整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以深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更好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保障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健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社会保障等领域重要论述的工作机制,确保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落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把政治机关建设融入带队治税全过程各方面,每年召开政治机关建设推进会,持续优化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倾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优化完善和落实减税降费等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做好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和政策精准推送及辅导等工作,抓实抓细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促进快准稳好落地见效。围绕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建立健全税费收入运行分析、动态监控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严厉查处征收“过头税费”行为。围绕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持续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着力推进健全监管机制制度体系。围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税收服务“三新一高”、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不断强化系统观念,有力有序推进税收改革。加大税收法制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增值税等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强化对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新格局,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质效。持续扎实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和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持续完善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切实避免税收领域风险向其他领域风险演变。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税务干部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税收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完善税务稽查机制制度,持续加大积案清理力度,严密防范税收监管风险。持续提升税务网络运行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持续加强和改进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税务系统安全稳定。着力强化税收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继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不懈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着力健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不断完善压力层层传导链条,推动各级党委在知责明责中更严履责尽责,并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着力巩固和拓展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持续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税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在重大税收工作任务中严防风险、严查内错,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税务执法内控监督体系,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持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措施,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绝不姑息。
(六)坚持严管善待倾情带队,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税务干部队伍。持续增强各级税务局党委班子攻坚克难的精神,提高破解难题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对党委书记抓大事管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要求,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持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着力优化班子结构。持续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战略人才、领军人才、业务标兵、青年才俊培养力度,加大紧缺人才招考力度。持续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大纠治不正之风力度。
(七)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对集中整改期间研究出台的制度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贯彻落实;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脚踏实地向前推进,务求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巡视成果转化,综合运用巡视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持续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进党的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3月25日至4月15日。联系电话:010-63969872(工作日8:30—11:30,14:00—17:00);邮箱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电子邮箱:xszg@chinatax.gov.cn。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