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个人纳税信用越来越有“分量”

10部门协作共建个税诚信体系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了解到,自去年底该局与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共同签署《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启动大连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建设以来,经过10部门协作努力,目前工作成效明显。大连自然人纳税人纳税信用意识显著增强,不少纳税人采取完善个人信息,及时补充申报、补缴税款等方式,维护自身纳税信用。

据统计,截至目前,大连市有3522名自然人纳税人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个人所得税、滞纳金6300万元。其中,452名纳税人主动补缴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2900万元;3689名纳税人主动对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涉税信息事项进行补充更正。

从“无”到“有”

纳税信用体系增添新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大连税务局持续加强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推出分类管理服务。同时,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加强协作,积极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扩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使守信纳税人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项目投标和评奖评优等多领域享有越来越多的优待和便利。此外,还定期根据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涉税违法“黑名单”,并与财政、公安等部门一起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这些措施对于大连建立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纳税社会氛围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023年初,为提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在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信息需求调研,在分析梳理调研结果的基础上,着手开展《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容的扩展和充实工作。

大连市税务局认为,这是拓展、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进一步充实丰富纳税信用信息内容的一次良好契机。于是,该局与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财政、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进行多次洽商,制定《关于推进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参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工作的协作部门名单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在此基础上,大连市税务局与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公安局等9部门经过多次洽商,最终共同签署《备忘录》。

按照《备忘录》要求,大连市10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各自部门职责,在信息沟通、数据共享、措施配合和成果报送等方面加强协作,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讨解决困难与问题等方式,不断推进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

《备忘录》明确,大连税务机关建立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管理体系,加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管理。对经过多次提醒仍拒不纠错、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把与之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欠缴、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应补税未补缴等9项自然人个人所得税违法信息,纳入《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这些信息将成为自然人社会信用记录的重要信息组成内容。

同时,大连市税务局与其他9个成员部门,通过及时交换和共享信息,建立“多部门合作+跨区域共管”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对于个税守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办税优待激励措施,并与财政、金融、市场管理等成员部门一起,对纳税人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以及申领补贴资金、参与评奖活动、享受便民服务等多个方面给予优待和便利;对于严重失信纳税人,则会在表彰奖励、人员招聘、银行授信、评先评优等多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和限制。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不断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珍视自身信用的意识。

“10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是大连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是大连税务机关与各部门协同推进细分领域纳税诚信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有助于自然人纳税人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树立诚实守信观念。”大连市税务局总审计师刘振声说。

从“不太关注”到“重视”

个税诚信机制促税法遵从度提升

大连市税务局等10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启动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建设后,由于个税申报缴纳情况将成为自然人社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因此对个人信贷、就业、参加评先评优活动等产生影响,大连自然人纳税人开始重视自己的个税申报缴纳行为,并主动修正过失,以确保个人信用不留污点,税法遵从度因此明显提升。

不久前,大连西岗区税务人员发现,某设备公司投资人张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信息存在疑点,于是与张某取得联系,向张某作了纳税辅导。税务人员向张某介绍《备忘录》的相关内容,表示自然人如果不履行个税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会面临一系列失信惩戒举措。次日,张某便前往西岗区税务局自行作了更正申报,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

纳税人刘先生因工作原因,长年在外地出差。在此之前,刘先生曾多次接到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汇算补缴通知,但其均以工作繁忙,或不在大连当地等理由推脱,未及时补缴税款。《备忘录》发布后,甘井子区税务人员再次联系刘先生,对他进行纳税辅导,并告知他按照《备忘录》规定,个人如果存在纳税不良记录,其信息将会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个人信用将因此存在污点,并将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经过税务人员劝导,刘先生最终主动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王某仅取得单位内部培训合格证明,并不符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在进行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王某以其单位内部培训证明为依据,填报了错误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得知税务机关等10部门颁布实施《备忘录》,王某在收到税务机关提醒信息后,主动到办税服务厅找到税务人员,承认其附加扣除填报数据有误,并按规定作了更正申报,及时补缴税款。

“目前,大连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和自然人在了解《备忘录》内容后,开始重视个人信用,审视自身涉税行为,努力维护信用不受损。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个税申报警示提醒后,积极更正申报、补缴税款。错误申报、少缴税款等情况因此大幅减少。”大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马岚说。

在自然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督促员工依法诚信申报缴纳个税。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在运装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共有员工1613人。前不久,企业主动邀请瓦房店市税务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员工讲解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的操作流程、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和条件等知识。在得知1名已离职员工在个税汇算时应补缴税款却未及时补缴的情况后,企业积极帮助税务机关与该离职员工取得联系,并协助税务部门向其讲解欠缴税款与个人征信受损的利害关系。最终,这名离职员工补缴税款。

不久前,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审核企业财务报表信息时发现,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存在分配利息股息红利但未足额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风险。于是,税务人员向企业发出提示提醒,并对企业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辅导,告知其如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仅企业信用会受到影响,相关员工也会有信用受损风险。随后,该企业主动联系税务机关,表示愿意提供相关资料,更正申报信息及时纠错,最终该企业补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余万元。

从“构建”到“完善”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制度建设

大连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后,从事相关税收管理工作的税务人员也明显感受到日常工作的变化。

“在此之前,税务人员发现辖区自然人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方面存在问题后,很多时候需要多次联系、反复提醒纳税人处理,相关人员为此需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备忘录》发布后,自然人纳税人对自己的个税申报关注度明显提高,为了个人信用不受损,会主动完善专项附加扣除等涉税信息。自然人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的警示提醒信息后,都会积极主动更正信息,并自行补缴税款,这不仅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催缴工作量,也提高了征管质效。”庄河市税务局税政科科长赵庆杰说。

“为了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前,我们会通过短信、电话、个人所得税App等多种渠道对相关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之后仍未改正的,税务人员会履行相应程序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未向税务部门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税务部门会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马岚介绍说,“纳税人如对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失信信息存在异议,可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会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税务机关可帮助完成信用修复。”

统计数据显示,大连10部门共同签署《备忘录》、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后,截至今年6月30日,大连市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补税申报率达到99.71%。

2024年6月14日是全国第17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对《备忘录》颁布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大连市税务局等10部门对外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对信用信息推送范围、相关激励惩戒措施,以及异议申请、信用修复等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的相关事项要求、流程进行完善和明确,以便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的发布、应用效率,推动自然人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保障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

大连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随着大连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今后信用信息将在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等各个领域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营主体和自然人信用核查将成为申领补贴、金融授信等多种事项办理的前置程序。大连税务部门将结合大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建设运行实际情况,继续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制度,提升大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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