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调整金属矿产开采税

2024年7月1日,哈萨克斯坦政府对税法进行修正,将调整多种金属矿产开采税。根据该修正案,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金属矿产开采税分别为:铬精矿21.06%,锰和铁锰精矿3.25%,铁精矿3.64%,铜8.55%,锌10.5%,铅10.4%,金和银7.5%,铂和钯6.5%,铝0.38%,锡3.9%,镍7.8%。含有铬、钛、镁、钴、钨、铋、锑、汞、砷等金属的矿物原料开采税为7.8%。硬焦煤和无烟煤的开采税为4.05%,硬煤、褐煤和油页岩为2.7%。2024年铀开采税为6%,2025年为9%,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天然铀开采税将从4%至18%不等,具体取决于开采数量。自2026年1月1日起,天然铀精矿(U3O8)年开采量500吨(含)以内的,开采税为4%;开采量在1000吨以内—6%,2000吨以内—9%,3000吨以内—12%,4000吨以内—15%,超过4000吨—18%。同时,如果铀的加权均价高于一定数额,则开采税率相应增加:每磅铀精矿均价超过70美元时,税率增加0.5%;超过80美元时,增加1%;超过90美元—1.5%,超过110美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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