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有什么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号)规定:“全面清理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
税务机关是行使税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监督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职能,而不能兴办税务代理机构,不能直接从事属于社会中介性质的税务代理,也不能接受税务代理机构的挂靠。因此,凡是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五个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