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名税务人员税费优惠政策风险应对不到位, 应发现未发现纳税人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为促进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防范政策落实风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近日,陕西省税务局加大督察监督力度,公布1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

经查,陕西省汉中市某县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张某某在开展“一般纳税人错误享受‘六税’优惠政策”风险应对任务时,未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核查把关不认真,风险应对不到位,应发现未发现纳税人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问题,造成企业少缴税款。目前,陕西省汉中市某县税务局已追回少缴税款,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风险核查人员张某某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督促各级税务局加大对政策执行、风险防控、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全方位督察监督,严肃查处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促进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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